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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17:38:35 来源:上海资质代办
2018年已经到了年底,各地开始加强监督、监管。以广东省为例,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重点规范支付工程款和支付劳动者工资。
11月6日,广东梅州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文件,政府投资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进行施工。
11月12日,清远发文要求,自12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住房公积金的存取款,要将其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在后期根据施工进度控制节点,提交资金申请,资金将在审核后发放。
11月16日,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了相关的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建设期2年以上的大型工程施工必须实行施工结算。
广东梅州公告:
1、施工单位将根据合同全额按时支付项目进度款,施工单位对由霸王条款引起的争议或故意拖延解决项目负主要责任。
2、全面实施施工过程的结算。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禁止带资施工。
4、严格执行工程款和工资款拨付,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后,再支付剩余的项目进度款。
5、核发施工许可证时,需要实行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和工人工资保证金。
6、对实名管理系统进行不定期监督和检查。
7、严厉打击恶意欠款和恶意讨薪的黑包工头。
清远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以直接进行收存购房款项,商品房预售应款全额存入监管账户(申请预售许可前开放)。
2、根据施工进度控制节点,进行支付申请,明确资金支付额度和用途。
3、施工进度付款、材料部分、工人工资,法定税费等关键监管资金,由市造价部确认商品房建设项目单位的综合施工造价乘以施工许可面基确定监督项目。
4、工人工资数额,按市政造价部门确认的工程工人工资总额的比例确定。
5、根据施工进度控制节点,逐步减少预留重点监管资金:
如果项目主体结构封顶的,保留的重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40%;
如果项目排栅落地,重点监管资金的留存比例为10%;
质量验收完成,如果签发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则可以提取所有重点监督资金。
该措施自2018年1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作为改革开放的坚定领先者,广东出台的政策将有一些试水的含义,比如前段时间提出的计划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但是,无论如何更改,保证支付项目付款一级劳务人员的工资问题都是首要任务,希望越来越多的此类政策能够实施,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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